本人在今年六月与人签订一份转让合同,还是归属于原经营者,请问本人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为好呢?
更新时间:2012-11-19 17:09:23
问题描述:
本人在今年六月与人签订一份转让合同,转让金额是9.6万,但是因为本人资金问题和原经营者急于转让,所以签订合约写明先给六万,剩余的三万六在2013年2月份还清,如果没有还清,经营权还是归属于原经营者,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本人的生意一直处于亏本,就想着提前把经营权归还给原经营者,什么都不带走,但是原经营者目前没时间管理,就不同意我们提前交还经营权,一定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原合约中的2013年2月份才归还。所以本人想请问本人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为好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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