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复杂的劳动法官司
更新时间:2012-11-17 16:04:51
问题描述:
朋友委托我发这个求助贴子,他在某企业上班3年多的时间,一共休息了六天,其它时间全部上班,未与被告未签劳动合同,今年五月对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从有任何书面证据。现在对方不承认劳动关系。现在案子已经是一审,已经开庭了,现在法官也没有说什么时候宣判,也没有说再开庭。法官说我方证据不足,我方提供了六条证据,全部是书证,没有人证。这六个证据包括四个以前的保安出具的证明,原告曾经作为公司员工与交警队报过一次交通ZHAO事的案子,另外还有一个采购方(原告要买一些东西)提供的证据。一审中没有人证。对方的律师把我方六个证据全驳回,我方律师在法庭上一共只说了两三句话,辩论不力。而且律师提交的上诉书未经原告同意,加班费计算不对。现我方有如下的问题:
1. 我们想改变上诉书,重新计算加班费,以及提出新的两个诉讼请求
2. 我方希望提交法院帮助我们收集新的证据,在派出所有一次报案纪录,想让法院去获得这个报案记录,因为原告报的案,当时报案的原因是单位失窃,原告在先前没有提这个请求,因此感觉证据已经够用。
3.原告想提出新的请求,让被告方向法院提供员工花名册,考勤表,与员工工资表
4.原告有一个亲属也在这个单位上班,想申请让该亲属作人证
5.原告有两个直接上级,想让法院传这两个上级到法院作人证
请问我们的以上的法律请求有否可能实现?如何实现?有何技巧?
另外,我们想换律师,两种 方式支付律师 费:一,直接按常规方式支付。第二,不先支付律 师费,如果官司胜诉了,把25%的赔偿金额给律师。按法律规定应该赔偿14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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