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的索赔
更新时间:2012-11-13 11:30:04
问题描述:
在这起事故中,两车相撞,我是责任次要方,我车的保险是汽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驾驶员车上人员保险。乘客人员保险。,而对方车未买车的损失保险。因事故中。他车有两重伤员。设计到大笔后期赔偿问题。交警说由他们调整赔偿很难让双方接受。建议通过法律程序让司法来裁度赔偿问题,而在这过程中我方保险公司已经让我把所有需赔偿的医药费用,车损等发票送去保险公司。交警说那些材料还不能生效。我现在的问题是:如果走法律程序是不是最好的途径?我是次要方,我的损失相对小。赔偿起来我方是不是吃亏?还有,我方保险公司为什么在交警还没具体调解完之前就要走我的一切材料?他会不会只承认赔偿我方单独损失,而在这起事故中对方产生的需要我方赔偿的我保险公司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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