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口头协议试用期三个月,因拒绝加班到凌晨十二点被部门主管辞退!
更新时间:2012-11-13 18:31:1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是2012年11月3日面试,11月5日正式上班的,到今天为止刚做满一个星期。入职的时候未签过劳动合同。也没跟我说过试用期多久,只是上班后听老员工说试用期三个月。因为厂里赶货,每天都要加班,而且加班时间不定!今晚加到晚上11点的时候听领班说要加到十二点才可以下班,因为我住得比较远,担心回家不安全,所以就跑去跟主管说要求11点下班,当时主管就告诉我说不行,如果要下班,那明天不用来上班了!我当时比较气愤,因为我觉得他完全不在意我们员工的感受,所以我就直接打卡下班了。我想咨询下律师,如果我明天去上班被通知我被辞退了,我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拒绝这样的加班合理吗?这样的情况公司有权力开除我吗?开除我我能否像工厂要求经济赔偿?问题比较多,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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