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人身权利一事咨询律师
更新时间:2012-11-11 22:39:58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因为工作需要租住在贵阳市**社区,租期两年,2013年3月才到期,房租一直按与房东约定交付。因为最近几个月一直有事出差,今天回来时发现自己租住的房屋门锁钥匙孔被胶水堵住,到居委会反映情况,几个居委会人员异口同声说“你几个月不在,管理费也没有交,你在**不是有自己的房子吗?为什么不住自己的房子?你走吧!”实际上就是承认了堵钥匙孔这种恶劣做法。请问,我是否可以指控他们侵犯我的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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