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纠纷.
更新时间:2012-11-08 09:35:48
问题描述:
1996年,我认识左我老公,当时我20岁,我老公25岁,因我老公家住50个平方,没有地方给我们结婚后住,而我是农村居民,当时我在村申请左一块80平方的宅基地,是在我的名下的,因为当时我爸爸先出钱支付给村委会(宅基地村民要也是要付款的.约支付了15万左右.包括打地基,申请报建,水电入村,入村的水泥路支出,下水道支出等)我老公回家跟他爸爸商量后,从我爸爸手中取得建房的权利.(因我与我老公要结婚的前提下才给我老公起的).在建房子时,我老公的爸爸讲,因他有三个儿子,我老公是大儿子,孩子大了始终都要分家,房子,他爸爸帮我们盖好,但盖了多少钱,我俩公婆还返多少钱就是啦,他一家人就不进房子住了.
但房子盖好后,我老公一家就全部住进了写在我名下的房子里,我多次要求,我公公算一下盖房子的钱,但我公公始终都不理会我,因为这一件事,我跟我老公经常吵架,最后在03年5月般出了该房子.
而我公公从03年开始对房子进入出租,他一家人自己住一层外,我出租一层半现在收1650元一个月,我公公出租三层现在收入3700元一个月.而我的二个小叔子连老婆,孩子也一齐住在我的房子里,今年4月,我公公将我和我老公告上法院,要求我俩还盖房子的钱加利息共130万.但在10月底,我公公又撤诉了.我想问一下,我有什么办法可以取回房产.我应该点办.如我停水停电,会有什么法律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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