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以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更新时间:2012-11-07 14:44:15
问题描述:
本人1997年4月9日向单位提交辞呈,单位交待回家等待通知,但是一直未以通知本人(单位大多下岗),直到现在才向本人出示1997年4月11日作出的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合同的决定文件。本人认为单位当年未书面通知本人办理相关手续,未领取补偿金,未办理交接手续,应当还是职工,此主张可否?单位未旅行通知义务,违反的是什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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