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算自首吗!
更新时间:2012-11-05 11:03:15
问题描述:
1、上诉人系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依法应认定为自首。2012年4月19日下午,上诉人在不知道车上带着的动物系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情况下,在弥勒县锁龙寺收费站主动接受公安检查,检查后,公安人员把车上带着的动物和车辆扣下,并对上诉人进行询问,后因当时双方都不知该动物系何种动物,也不知是否触犯法律,上诉人就回家了,公安机关并没有对上诉人采取强制措施。回家后,上诉人上网查询相关资料及法律法规并咨询相关人员,知道了自己运输的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动物,并触犯了国家刑法第341条,于是上诉人2012年4月22日早上主动去公安机关联系办案人员接受处理,因是星期天没找到办案人员就回家了;次日,也就是2012年4月23日清早,上诉人又主动去公安机关联系办案人员接受处理,但办案人员当时回答说案件当时还没有定性,于是又回家了; 2012年4月24日早上,上诉人再次到主动到公安机关联系办案人员接受处理,上诉人到公安机关交待犯罪事实后,公安机关才对上诉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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