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咨询
更新时间:2012-11-05 12:31:49
问题描述:
本人被“甲”约到他家玩,在此过程中,由于本人亲哥和“甲”曾经发生过一些口角,于是本人便和“甲”产生争执,考虑到不想与“甲”产生不愉快,于是本人便离开,刚走出“甲”家门口,“甲”便从坎上跳下来把我压倒,并踩在我身上,一只手扣住我的脖劲,另一只手便攻击我的脸部和胸部,当时我的嘴便被“甲”打流了血。本人觉得“甲”这一行为有点过分,于是回家后顺便拿了一根木棍找“甲”讨要说法,由于本人被打流血,所以在返回去找“甲”说理途中,便开口骂“甲”,在还没有到“甲”家时(即刚到“甲”家门口),“甲”和他的母亲“乙”听到骂声后,“甲”便提起菜刀出来,随后“乙”也紧跟着一起出来,在本人说对方为何动手打人时,“乙”怕双方打起来,于是上前紧紧抱着本人,趁此机会,“甲”便动用刀向本人砍来,由于“乙”紧紧抱着本人腰和双手,本人怕摔伤“乙”,因此,导致被“甲”连砍3刀,并且“甲”从我手中把木棍抢过去后,并用木棍打了我手和肩几棍,于是便报警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出院后,经当地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如果想起诉对方寻衅滋事罪,请位专家可以吗?案件能成立吗?检察院和法院会受理吗?成立可能性有多大?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