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与2003年去世(1984年结婚)现父亲想继承该处房产,下一步应咋办?如起诉,法院以啥标准判决?
更新时间:2012-11-02 09:13:15
问题描述:
父亲健在,继母与2003年去世(1984年结婚)他们在北地永清街有一处住房57平米(50年代由父亲单位分给,97年参加房改)现父亲想继承该处房产,继母3名子女与我们产生争议,我们主张以房产交易中心评估价为准,进行继承,但他们嫌评估价低,要求按市场价走,而市场价谁也所不清,为这事,父亲很上火,下一步应咋办?如起诉,法院以啥标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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