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和恐吓咨询
更新时间:2012-10-29 10:09:30
问题描述:
为了隐私,现用呢称
丽和董在夜总会认识并交往一年,起初董不断的送东西或钱给丽,并要求丽做其女朋友,丽拒绝但说认干女儿可以。因为董是一位50多岁的丧偶男子,且儿女均有家庭。后面有一些未知的原因导致丽和董发生了多次关系,但丽说被胁迫而发生关系,说告诉他的家人或朋友等等于是发生了后面的几次关系,但时间久了,且不是事发当时,无法控诉董强奸。今年的6月份开始,丽要求和董断绝关系,董要求丽写下2万的借条,一年还清。说追丽花了钱要还他。丽认为没钱还了,写借条以后还只要董不骚扰就可以了并答应写下借条。近日丽谈了一个朋友希望往结婚方向走,但董依然不放弃对丽的追求,要么马上还钱要么要丽答应和他在一起。丽并不接董的电话,董多次电话骚扰并发一些短信都包含了恐吓和危险的内容,但短信中并没有太多有恐吓和危险的内容,只在语音通话的时候说了一些。董通过丽的朋友以及忽悠了解了丽新男朋友的家庭电话和一些情况用公话亭的电话恐吓丽男友和他的母亲。
这样的情况下 借条有法律效力吗?后面的骚扰我们要如何举证和收集证据怎样去控诉董,是否要先报警,走法律程序董最多可以得到多大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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