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身伤害
更新时间:2012-11-04 21:41:17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您好
我爸是某公司找去的工人和技术员一起安装设配,工作第二天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被1万伏高压电击伤导致残疾,当时一起的还有公司技术人员,其他人轻伤。 有材料证据证明是为该公司劳动,现在上送到法院,庭长认为不是工伤,是人身伤害,他说:“打个比方,法院之间经常需要用车运送案卷,当案卷到法院门口,需要请搬运工将案卷从车上搬到法院楼上。难道搬运工和法院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搬运工搬运时受伤,难道就是工伤、我认为搬运工和法院只是劳务关系,属人身伤害。”
请问下这难道不是工伤吗 法官的比喻和我办的案子是一回事吗?请各位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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