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财产分配的手写协商意见书的诉讼时效问题
更新时间:2012-10-26 20:30:3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该手写协商意见书签订于1983年2月,一式三份。内容大意是″1983年的现有房产,如将来被国家征用,其房屋拆价款的10%分于某亲人,20%又分于某亲人,70%由某亲人与立据人自己平分。该房产于1990年拆迁,至今已逾22年,在过去的22年中,除立据人外,其他三人从未向立据人提出并索要房屋拆价款,如今22年后,其中一人凭一份29年前签订的手写协商意见书要求立据人按照当年签订的手写协商意见书中约定向他支付房屋拆价款,并准备向法院起诉立据人(立据人现已88岁,患老年痴呆症已15年)。
请问上诉情况是否已超过最长诉讼时效?法院是否会立案或受理?立据人是否可以依法不予支付房屋拆价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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