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中的连带责任
更新时间:2012-10-26 08:27:16
问题描述:
我于2009年8月和杨明某、杨登某向本县农行连保贷款分别为我:3万元、杨明某:2万元 、杨登某:2万元。时限3年。本随利清。我和杨明某于2012年10月已还贷款。而杨登某从2011年以来本利未还,本县农行起诉到法院,经法庭调解,限期追其还款,但杨登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辞,至今未还。于是执行庭便扣取我每月工资1500元替杨登某还款,为什么执行我而不执行杨明某?而杨登某有房屋财产,法院为什么不去执行呢?请问尊敬的律师专家们,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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