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执业证书后,双方便开始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在代理合同的乙方(既代理人)那些行为是违法的?
更新时间:2012-10-25 07:56:06
问题描述:
、小王于2000年参与全国统一律师资格考试并顺利通过。拿到司法部颁发的律师资格证书后,小王便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开始单独承办法律业务。一年后,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批,向小王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有了执业证书后,小王办案的劲头更大了。某天,当小王在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值班时,一位当事人走进所里寻求法律服务。该当事人称有笔债务纠纷由于久追不成,想诉诸法律解决。小王听说后,连忙声称自己是资深律师,具有高级职称,并且和法院的法官都是朋友、亲戚,如果该案交给他代理,他保证可以胜诉。当事人听后,认为小王确实有些实力,便同意委托小王予以办理。随后,双方便开始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由小王填写合同内容。在代理合同的乙方(既代理人)一栏中,小王签署的是自己的名字,在代理权限一栏中,小王填写的是“风险代理”。在签定合同后,该当事人向小王支付了6000元代理费,小王向当事人写了一张收条。
请问,作为一名律师,那些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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