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带租约二手门面,租客拒付房租,可以租客违约为由解除原租赁合同吗?
更新时间:2012-10-23 11:13:54
问题描述:
我所购门面在取得房产权之前由原房主与租客签定了租赁期2年的合同。
房产交易、取得完全产权后,我要求租客向我交付租金。租客以原签定合同未到期为由,拒付给我租金。
现我已取得产权有2个月,在我与租沟通协商多次后对方仍拒付租金。
介于租客的无理违法作为,我可否以租客违约为由,要求其搬出?
敬请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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