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判决、同级人民法院再审时,”我又怎么理解呢
更新时间:2012-10-22 09:23:41
问题描述:
您好!劳驾您帮我解答一下“抗诉”的主体是那些,还有这段话“抗诉的提起条件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再审时,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我又怎么理解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