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有限公司与我签订使用协定,**饮水机安装在我店铺后面的小区里,用我的水和电,
每月给我100元的租金,水电费再另算。
合同是2011年8月18日签订的,每三个月结算。
前半年盛世公司按时结算,从2012年3月起至今就没有结算了,开始我没有在意,感觉有半年多了该结算了,
就给**电话,问什么时候来结算,第一次**公司说结算的师傅忙,过几天就找我结算,我等了一个星期没来,
我再电话询问,接电话的说给问问什么情况,等我第三次电话咨询,**公司说,安装在我店铺的饮水机已经被
个人承包了,结算让我去找那个承包的人,我说协议是我和**公司签的,盖的是**的公章,我和承包的个人
没有关系**公司的员工说,这个事情找领导,我电话也找不过领导,我打电话过去,公司员工就说不在。
我只好求助法律帮助我解决这个问题了!实在不行我准备起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