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您咨询关于婚姻方面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2-10-17 17:04:10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哈萨克族,我06年要了单位分配的福利房,11年9月领结婚证后,为了买单位新盖的集资房,把06年买的福利房改成商品房补交了12万元,其中2万元是女方父亲给的,7万元是我父亲给的,剩下的3万元是结婚的时候人家送的礼金。12年3月份登记了单位盖的集资房,房子还在盖建之中。另外,其他习俗性的赠送之外,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支付了彩礼现金8万元,女方装修房子的时候支付了2万元左右的费用。
现在我要是离婚的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这些财产会怎么分割?女方有没有分到一套房子的可能?胜诉率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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