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以下情况是否可以进行仲裁。
更新时间:2012-10-16 20:22:54
问题描述:
主要争议问题1、劳动纠纷2、合同理赔3、保险补缴或理赔。
具体内容,本人才加国企公司工作今年第十年。从2003~2012年。今年9月3日公司以编书为借口将本人从三亚项目部吊回广州工程部。并口头要求本人辞职。本人合同到期为2014年7月。2003~2012期间续签多期合同。并在2009年获公司优秀员工。工作期间并无工作疏漏。而公司现在口头要求本人辞职。并克扣本人工资。现想仲裁。1、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2、本人养老及医疗保险2003年~2006年7月未缴。住房公积金2003年至2009年7月未缴。要求补缴赔偿。如需律师协助。如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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