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克扣工资摊派年假等
更新时间:2012-10-16 10:10:5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单位土政策整人员工损失惨重。一、从1993年至今向职工摊派滞销货并以罚款为后盾强制执行。揽储蓄、卖电话卡、集邮品、贺年卡、粽子、月饼、酒等滞销货就只能休息时间卖。这样等于没有休息日了,不卖滞销货邮局罚款,左右为难。二、邮局长期违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计算法定休假日加班费时只按基本工资为基数,这样就少给加班费50%左右。三、从2009年开始邮局以每日平均工时不够为由,强制我们自愿放弃休年假,让我们在邮局打印的弃权文件上签字,理由就是工时不够。剥夺了许多人休年假的权利。直到今年我才知道邮局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邮局就是个土围子!可恶太可恶了!!我本来想立刻行动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可是明年六月就退休了,假如土围子找麻烦就不好办了。请教律师如果明年退休以后再仲裁、诉讼可以吗?这场官司我能胜诉吗?委托贵所代理如何收费?请多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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