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初该公司的会计陆续给买房交定金的打电话,是否给我们写个房款已付清的书面东西,请问该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2-10-11 11:44:35
问题描述:
我们于三年前将5万元钱从银行交到一房产公司用于购买楼房,当时该公司只给我们开了张收据,收据上注明了几号楼几单元几号房每平米的单价,定金5万元,未盖公章有会计出纳的签字,该公司也没有预售房屋许可证。由于拆迁问题该公司开发的楼盘拖到今年的6月底才动工,从7月初该公司的会计陆续给买房交定金的打电话,限在10天或15天之内按照收据上的单价将剩余的房款交清,否则就涨价。我们去找该公司的老板协商,既然让我们交清房款是否给我们写个房款已付清的书面东西,但该公司不但不写任何书面的东西,还要你交了钱后在他们提前准备好的一申请书上签字,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我自愿交房款,以后该房出现任何纠纷和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开的收据上只写收到房款多少,在这种情况下只有20多人交了钱100多人没交。现在该公司已于10月1日开盘,我们没交钱 的于10月8日才知道开盘的消息,9日去公司售楼处找公司的老板,老板很嚣张的说要跟我们每平米涨800元,请问该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们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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