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让他们总店负责人出证明,这张证明怎么开有效,是不是就可以不负责任了
更新时间:2012-10-11 16:42:51
问题描述:
一家化妆品店门外的大遮阳架被风跑了,砸到我了,刮伤了脸,有一道不到四厘米的划伤,不是很深,吉大医院的医生说,伤口上有两处有点深,会留下痕迹,需要抹药膏,半年后才不会留痕迹,化妆品店和我协调要我去拿药膏,要想问,如果半年后有疤痕,我应该找谁,他家的店长只是调解人,不是最终负责人,我想让他们总店负责人出证明,半年后有疤,他家要接着负责,这张证明怎么开有效,他家让我自己去医院,如果我自己去,以后出现问题,他家如果说市医院的责任,他家是不是就可以不负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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