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咨询
更新时间:2012-10-11 20:16:21
问题描述:
2012年6月,我与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大体内容:1。离职后不得到与原公司产品有竞争企业任职,禁止期2年。2。离职后,原公司支付1000元/每月补偿金,若我违反约定需赔偿竞业补偿金的20倍即48万元。我想请教的是:1。每月1000元的竞业补偿金低于大连市2011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我是否可以以此申请仲裁该竞业禁止协议无效?2。我正办理辞职,而原单位坚持对我离职后竞业禁止,我该怎么办?若领取部分竞业补偿金,是否就不能违反该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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