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由于医院的误诊导致死亡
更新时间:2012-10-09 20:22:14
问题描述:
新生儿出生第八天,听到有两声咳嗽哭声很小,第九天送医院,医生诊断为新生儿肺炎和黄疸,住院第二天,探望孩子时,发现孩子咳嗽加重了,医生说未查出病因,我们要求转院,院方不让,第三天中午抢救一次,第四天凌晨4点抢救一次,期间一至按照肺炎换了几种抗生素输,输了纯血,输了人血蛋白,输了血浆,第五天孩子已生命垂危,院方怀疑说有先心病,下午做了心脏彩超,孩子确有先天性心脑病,第六天凌晨5点,孩子抢救无效死亡。当天通过政府开证明在另一家具有资质的医院做了尸检,尸检报告说明孩子死于:支气管有痰堵了,无法呼吸窒息死亡。未得肺炎。先心病确有,但本次死亡与先心病无关……另注明,我找住院部医生几次要求转院,找了院方的院办,要求转院,院方不同意转院,一直说孩子稳起在,已经积极的在采取更好的措施治疗。 我想咨询的是:可以请律师做风险代理吗?(法律规定有一些起诉是不能做风险代理的)。医疗事故鉴定和过错鉴定又有何区别?都知道律师经通很多,比如合同法,工伤等等,但医疗事故或过错涉及到一些比如用药等一系列的专业的医学方面知识,律师如何来打赢这场官司呢?如果拿到鉴定结果,围绕鉴定结果来打,那么是不是就会漏掉一些细节而导致原告方失利或者败诉呢?谢谢在线律师回答。我很困惑,很犹豫,不知道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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