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薪酬待遇
更新时间:2012-10-07 16:55:54
问题描述:
我从事珠宝销售,在法律角度上是一个股份制公司,说难听点也就是私人店;开始经朋友介绍来上班,待遇是3500元/月 300饭贴 2.2%提成,该有的假期都有,试用期为一个月2600元,一个月后交保险,单休;我是6月20日左右开始工作的,到现在合同也没有签,保险更没有缴纳,现在我们每个月发到手的只有2300元/月;中秋国庆期间假期或加班也未从提及,只说说一句,不可能3倍工资核算的。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又不伤合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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