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我们捡到一个月大的男弃婴
更新时间:2012-09-29 15:45:10
问题描述:
我与1990年结婚,1993年9月25日我母亲外出在我家门前发现一个大约一个月大的男弃婴,看到是一个活生生的一个生命,就抱回家,让我们先养着,如没有人来找就当亲生儿子养,(当时我们所住地在原乌鲁木齐南山矿区鱼儿沟,工一师二团9连,)我们把孩子养了3个月,没有报案,出于养子心切,对外声称是自己生的,一直养到19岁,在这期间,为报户口跑了不少的路,但一直没有办成,由于没有户籍,上学,就成了问题,现辍学在家,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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