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向物业管理人员汇报。来我家说其他单车被偷的事情,像这样情况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更新时间:2012-10-01 20:04:56
问题描述:
你好!事因:我被同小区的业主冤枉我是偷他的单车的小偷。半个月前,同小区的业主在家门口丢了一部单车,根据小区的监控录象查询得知小偷的特征是带眼镜,体瘦,长发,皮肤白。而我也是带眼镜的,体态特征跟小偷相反。 失主根据小偷的特征,锁定我是小偷,并向物业管理人员汇报。当时,物业管理人员以小偷的特征向失主否认我是小偷。也向失主描述了我的个人情况,确定我不是小偷。但是失主不认同物业管理人员的否定,将陆续查了监控录象十几回,还查看了小区的个体商店安装的监控录象十几回。最终,失主确定是我是小偷,并打印了小偷的相片。来我家说其他单车被偷的事情,要求我家人和我要找回单车还给他。并向我家人出示小偷的相片,问我是不是带眼镜的。我家人回答是我带眼镜的,刚好,当时我不在家,并向我家人查问我去做什么了,并再次要求我家人找回单车还给他。失主这样以小偷带眼镜的特征认定我是小偷。本人倍受污辱,还上家里来说我是小偷。前提是我和我家人跟这位失主从来不相识。他这种行为属不属于私闯民宅。他凭什么来我家这样陷害我,还要求我和我家人找回单车。 你好!律师,像这样情况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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