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2-09-30 10:29:42
问题描述:
今年4月至6月我给一个私人老板打工,住在老板租的民房里,6月底辞职离开时,房东主动亲自来仔细检查了房间(仔细到包括她家床下的东西)并换了房间钥匙。在确认房间无任何问题后我离开了。但时隔十天左右,房东打来电话说她家房屋被泡塌,让我赔,否则去法院告我。现在法院已通知我:房东已将我、私人老板、私人老板挂靠的一家单位告上法庭并不久将起诉书寄给我。请问我需要承担责任吗?我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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