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以恋爱名义骗钱
更新时间:2012-09-22 11:46:44
问题描述:
4500现金,其中3200有银行汇款单,还骗了我19克的黄金项链 价值6000以上,骗走我一个价值5000元电话,恋爱期间给他买衣服花销好几千,但现在手里只有1700元的衣服发票,想起诉他偿还,以及精神赔偿,请问提起什么诉讼,而且他在山东,我在辽宁,请问开庭地点会考虑选择哪里?我可以再辽宁当地起诉吗。因为当时处对象的时候他和我在辽宁
目前证据就是汇款单 而且是他朋友的名字,山东淄博的户名。 还有就是电话的发票 项链他给我典当了。别的借的钱 是当面借给他的,当时也没有字据 您觉得我起诉有赢的把握吗,就是有必要打官司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