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是否涉嫌合同诈骗和虚假宣全。是否有打赢官司的把握。
更新时间:2012-09-27 09:21:16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你好我11年11月份在南通**城首次开盘时买了一套房。当时开发商承诺开盘当日买房送产权车位(南通各大媒体均有报道)。并且为了增加大家的购买信心,承诺首期开盘后如房价下跌愿意补差价,并出具了保值承诺书;后来在买房签合同时,开发商财务说产权车库必须要有销售价格才能办产权证,要求我在购房总房款中分出76912元作为车位房款,分开开票。这样我的房子单价变低了。12年9月,该楼盘重新开盘我要求退差价;结果开发商不承认车位是送的,补差价只能按减去车位的房产价格补。补充:该车位现在的实际销售价格为3万多。提问:1,我要求按售房时的全款补差价是否合理。2,开放商是否涉嫌合同诈骗和虚假宣全。3,若果起诉,是否有打赢官司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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