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农村征用集体土地,一部分已闲置3年以上。
更新时间:2012-09-21 09:32:48
问题描述:
由于政府建设需要,我家的3间老房子、4间宅基地与半亩多土地被政府征用了,当时安置条件苛刻仅安置2间宅基地建造房子。原来老房子上的土地政府仅使用了一部分,还有一半多还闲置着被其他村民使用,闲置有3年多了。我想把原老房子的这一部分土地收回,建造一间小房子供父母居住,农村父母想与儿子分开居住,我们村里的老人都有自己独立居住的房子。请问这样怎么处理?咨询哪位律师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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