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广大律师帮忙解答: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2-09-18 21:46:59
问题描述:
情况是这样的:
我和我爸进的是一个厂。我爸是2007年5月1日进的,我是2011年6月15日进的。我们工厂的合同是一年签一年的,我们今年的合同是从今年的2月一直到明天的2月,但是我们这条生产线没有货源,所以管理人员就在这个月的14号叫我们这条生产线的去开了会,管理人员在会上说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由于没有订单了,现在给你们两个选择。第一,在三天之内把你们所有的工资发完(意思就是给完了钱你们这条生产线的就走人)。第二,可以帮我们进另外一个厂,待遇是一样的。工资还是一个月一个月的照常发。在会上有几个同事就说了,再怎么都要补半个月的(意思是补9月15日-9月30日的工资)。然后管理人员考虑了一下,说要给老板汇报这个情况,由老板做决定。之后我们就散会了。就在今天早上,我爸去厂里看了工资表,上面的工资都是一样的,9月份是给满了的,工资就这样给完了。我想咨询大家的是,我爸的工龄是5年,从来没有辞工,也没请过长假。 我的工龄是1年,从来没有辞工,也没请过长假。现在我爸只补了半个月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这种情况合理吗?另外,我的工龄也有一年了,除了补半个月还能不能多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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