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推迟收楼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2-09-17 10:49:4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想和您咨询有关商品房推迟交楼的问题,我去年10月份在我们来宾的武宣县城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合同上面写着交楼的日期是今年的6月30日前,结果推迟了两个月才通知收楼。原因是因雨水天气较多影响了工程的进度,这个在购房合同中有写明的,地产商还说有一份是县气象台出具的雨水天气的通知书。当时推迟交楼的时候没有发任何的书面通知告知我只是通过电话说了,所以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地产商是否属于违约呢?合同中写明雨水天气可以延迟交楼是否属于违法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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