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
更新时间:2012-09-16 21:08:02
问题描述:
1998年我县棉纺厂位于城北路当街一段围墙影响市容,县政府要求棉纺厂做成门面,但棉纺厂当时资金紧张,号召职工集资建房,可使用10年。到期后有优先租赁或购买权。棉纺厂于2004年倒闭资产全部资产抵压给县棉花公司,该公司既未询问,更未经集资建房人签字同意,就擅自作期货拍卖。因原建房人认为该拍卖为非法,到期后任不肯交出房屋,所以买房人于2009年将所有集资建房人(24人)告到法院。县国土局也多次催促交出房屋,法院也多次传唤建房人交出房屋,否则强制执行。请问该房屋的出资建房人是否有权利购回所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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