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身伤害赔偿
更新时间:2012-09-11 10:10:3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常德澧县人,2012年9月5日我的叔叔在家经营生意,却被同行邻居给打了,打得头缝了7,8针,身上到处血迹斑斑、惨不人睹,事件起因是嫉妒亲戚家生意好,现在叔叔所在地派出所还没立案,说是需要当时目击证人做口供,但目击者都是街坊邻居,因街坊们担心会遭到打人者的报复,不愿做口供,打人者曾有暴力行为,街坊们也很怕他。在这种情况下,我叔叔如何做才能立案?赔偿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能否告打人者故意伤害罪?我相信法律是公平的,是正义的。请 律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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