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死亡谁担责
更新时间:2012-09-09 15:07:58
问题描述:
2012年9月,某村民在外干活,晚上8:30左右回家时,因天黑(下雨天黑得早一点),碰触到被掉在路上的照明电线而触电身亡,次日被村民发现。派出所、供电所均到现场确认了死者系触电身亡。请问该死者是否应该得到相应赔偿,由谁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说明:1、该故障电线因触电当日上午下大雨时,瓷瓶炸裂后电线与横担短路造成线路烧断而掉在路上。
2、因只有死者一户居住而经常通行该条道路,其他群众一般不经过此路。
3、该村变压器是1975年县财政局出资,由供电所将该变压器及其它附属材料运至该村进行安装。低压部分电杆、线路均为农民筹资由供电所组织安装。
4、该村变压器用电收费为总表下设若干分表,未实行抄表到户收费。
5、该变压器维护及收费人员系供电所人员
6、机房线路布置、保险设施安装布置、计度表等均由供电所维护人员确定安装
7、配电房钥匙由供电所管理,外人无法进入其内。
8、出事后,经相关人员到变电房核查时,发现配电室线路凌乱、无任何保险设备(无保险盒、断路器、漏电保护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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