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更新时间:2012-09-14 14:14:30
问题描述:
我岳父9月2日下午五时左右,骑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在一路口向南拐弯时,在机动车道被同样由东向西行驶的轿车撞倒(此路口没有红绿灯和斑马线,有限速40的路标),颅骨破裂,送医院后,医生两次下达病危通知书,手术后昏迷不醒,交警队以我岳父未清醒为由,认定暂时无法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肇事车辆是否超速,交警认为由于路面阻尼系数不同,刹车痕迹模糊不清,无法通过刹车距离来判定对方是否超速。同时认定事故现场在机动车道,所以我岳父也得承担责任,目前我们该怎么办?如果划分责任,会怎样划分?还有交警说新道路交通法规定,非机动车横穿马路的必须下车推行过去,可是我却只查到畜力车过马路时要牵行过去,没有非机动车的规定,请问新道路交通法上游这项规定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