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侮辱5岁左右的孩子,殴打68岁的老人,法律在这方面有何处罚
更新时间:2012-09-04 15:54:27
问题描述:
2012年8月23日晚,老人带着两个孙子散步,大孙子9岁,小孙子5岁左右,小孙子骑着儿童自行车,一名10左右的民族男孩过来,无缘无故提脚一脚跺在儿童自行车上,致使5岁左右的小孙子连人带车踢翻,老人说了那个孩子两句,孩子说要找老人单挑,并追着老人,出来散步的老人的儿子看见了,抓住孩子的手,手在孩子的脸上轻扬了一下,去把你父亲叫来,民族男孩的父亲来了,也不问什么原因,抓住老人的儿子就打,旁边卖水果的成年民族同志也一块过来帮着打老人儿子,民族男孩的父亲用膝盖肘顶在老人儿子背上,致使老人儿子趴在地下,卖水果的民族同志站在头部,民族男孩站在老人儿子殿后,三人一起拳脚交加,致使老人儿子,头部多处受伤、身体受伤,老人看见儿子被打,过来拉民族男孩,这个10岁左右的民族男孩把矛头对向了老,向老人拳脚相加致使老人胳膊,脚上全是淤伤,一拳打在老人额头,头上马上起了一个大包,老人给打蒙了。问题一、引发这一系列案件的始作俑者是谁、过错方是谁。问题二、老人儿子的手在民族男孩的脸上扬了一下“去叫你父亲来”这叫殴打未成年人吗?法律在这方面有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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