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地征用补偿
更新时间:2012-09-05 21:12:20
问题描述:
我组上有部分山林地被某公司征用。村上按林权证上亩口分配到家庭。82年分山林时家里四姊妹,现在老大,老二,老四分别出嫁,户口迁入别村,老三在家和父母同一户口。94年取外县一女结婚,95年生有一子,请问父母要将这笔补偿款按份分给82年分山时的人口。也就是说老三媳妇及儿子没有分配权。他们这样分配合理合法吗?
请懂这方面的律师详细解答,万分感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