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顾X和放高利贷的人合伙欺骗、是否构成刑事诈骗?高利贷逼债上门,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
更新时间:2012-08-29 10:50:37
问题描述:
顾X以做酒生意和战友开厂等为名向我陆续借款160多万元,以同样手段骗取他人近700万元涉及几十户人家,其间他用他警官证、警服做抵押,与放高利贷的串好以虚假手机短信(编造慌言称手机信息来了,七八十万三天后就到帐)让我替他写借据脱身,实际我一分钱也没看到,是顾X和放高利贷的人合伙欺骗、诈骗的,还用他家不具备抵押资格的公房(当时我不知道是公房)做抵押欺骗我借钱,骗取钱财。明知自己无力还款的情况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用无中生有的手段,骗取私有财物并勾结高利贷团伙敲诈勒索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将自己的巨额债务转由我承担是否构成刑事诈骗?现顾X不知去向。我债务缠身,高利贷逼债上门,逼我替顾X还钱,我连自己住房都卖了替顾X还债,还不清的债务压得我喘不过气来,高利贷对我又打又骂,我的人身安全没有保障,工作、生活不得安宁,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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