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后,医院出具《病情证明单》,诊断我需要休息七天,单位不准假。
更新时间:2015-10-22 05:26:17
问题描述:
本人住院出院后,医院出具病假条,证明我的病情仍然需要休息7天,医院是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单》有医生签名及医院科章。持该单请假,单位不准假,部门领导直接在请假单上签批“不同意”。找公司老总协谈,老总也不同意,不认可医院请假单,要求我上班。请问,我可以直接休息不去上班么?如果算我旷工,我该如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后,公司有权利辞退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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