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身损害赔偿
更新时间:2012-08-27 10:48:52
问题描述:
我妹妹李某和同事杨某是一饭店员工 ,因上班期间发生口角杨某端起一盆水泼向李某,不锈钢盆砸在她脸上(右眼下方大约1到2厘米处),伤口大约一寸长,事情发生后杨某跑掉躲了起来,饭店老板把李某带到镇上的一家私人诊所处理了伤口 ,缝了四五针,可是就算伤口好了 以后还是会留下伤疤,是一辈子的事情,脸上留疤对女孩子来说是个大问题,请问如果走法律程序 杨某此行为算不算故意伤害,算故意伤害的话,杨某应该赔偿多少?饭店老板该不该对李某有所负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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