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成为受贿罪和伪证罪
更新时间:2012-09-04 21:54:51
问题描述:
事由:2011年中秋节,莆田市新度镇有一村主任到到我老家过中秋节时放一桶油及一盒月饼和二十张每张价值100元人民币购物卡,总价值人民币值2000元,说是过中秋节,无说什么事,也无要求办什么事。事后我被查,他向区检察院说是他村一名叫吴元成在未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要将原来二层的房了加层到三层半,在加层过程中我有带人下去制止,中秋时村主任单独一人到我老家去送一盒月饼和二桶油和二十张每张价值100元人民币购物卡,总价值人民币值2000元,请求我对吴元成违章加层的事给予照顾,我有答应,后来吴元成的房子顺利加层。事后我经过认真调查发现该村吴元成已于2010年9月份已完成加层,并由镇发出停建通知书,并查2011年8月10日全镇对农村住宅进行照相档案底并发现吴元成已建成三层半,根本不存在送卡后加层的现象,或我有照顾的现象,法院认为有罪,事后我有调查时背后听人说吴元成说是村主任叫他说的,他说实际是顺路去送点卡没有什么事情(吴元成自述在车上)村主任下车送月饼等。请问一、吴元成和村主任是否构成伪证罪。二、我本人收受礼物后是否成为受贿罪.三、吴元成根本没去及在车上,因我当时有看车上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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