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认定,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12-08-24 13:09:56
问题描述:
2012年8月19日早7点我的一辆大型客车京XX,由八达岭高速昌平区西关环岛使出,前往顺峰高尔夫球场,经过昌平北环水箱厂路口由西向东行驶,当进入主道十几米时,司机突然听到车顶上有响声,司机随即就踩了一脚急刹车。停车后,司机才发现车身左后侧躺着一个人。司机和几位随乘人员立刻下车探望,发现有一男子左脚脚面被大客车左后轮在刹车的同时挫伤,伤势严重。司机立刻拨打了急救和报警电话。经询问查实得知,伤者是八方电讯职工,当时他们是在架线施工,伤者是站在双向路中间绿化带内用手拽着又南向北架过来的电缆,由于在车辆通过时电缆线松弛造成与车辆的挂拽,一并连伤者拽倒,因此造成交通事故。在当时大客车是随流而行,绝无违章行为。事故造成原因是对方未在施工现场放置警示牌、无人看管防护且没有穿工作服。此事故经昌平区交通支队事故科认定:京G15109大客车全责。车主及司机不服,未予签字。故此、京G1XX大客车被扣,等待解决。我还想知道扣车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由谁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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