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分房有分配单,现没有户口,还是这房共有产权人和同住人?
更新时间:2012-08-23 17:12:22
问题描述:
市政动迁,以每人5.1平方,3人分15.3. 后3人户口报入新的。几年后2个小孩去父亲户口处上学。把户口迁出,现有一小孩仍住在新的动迁安排的房子内。
后其母以个人名义,买下了产权。
没有告知其他人,这是不是违反了:按照94房改政策:
1.据沪高法1996,250,处理公有住房出售后纠纷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
2. 沪府发 1994,19号文
3. 沪房地技 95,652通知
若将公有住房出售,需同住人签字同意。
没有户口在应该还是不是,仍然是这个房子的共有产权人,和同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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