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咨询未足额出资股权转让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2-08-22 21:23:3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以前作为公司股东,占公司百分之三十股份,公司注册资本50万,我应该出资15万实际出资3万,法规规定可以两年内补足剩余的出资,但是公司成立不久我就将股份全部转让给了另一个股东,并且作价也是15万,那个股东也同意了。但是现在我担心我由于没有足额出资,以后公司出现债务问题会找到我让我补足出资。请问律师,会发生这样的事吗?
补充一些细节,受让人也是公司股东,他知道我没有足额出资,他口头同意其余的出资由他来出,我完全没有关系,但是都没有写到合同里, 我想知道,既然受让人也是公司股东,如果打官司即使他不承认自己说过的话,是不是可以认为他应该或者肯定知道我没有足额出资的事,所以他同意受让股份意味着他同意自己出钱补足出资,如果发生债务的话跟我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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