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一定保证到底,开庭时有其中的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出庭证明,二审判决谁对
更新时间:2012-08-23 13:41:43
问题描述:
借款时债权人和担保人共同口头约定:“保证人一定保证到底,一直保到还清全部本息时为止”。当时有6个案外人在场,开庭时有其中的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出庭证明,双方无异议。事实清楚,一审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2条规定认为保期为2年,二审根据担保法第26条规定认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 改判为6个月,一、二审判决谁对,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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