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货款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08-21 10:22:04
问题描述:
2012年5月1日对方公司和我司签订采购合同订购一批服装面料,合同约定付定金30%,我司安排生产,交期为20天,可定金迟迟未收到,我司以为合同取消。直到5月25日才收到定金,我司赶紧安排生产,在18天内赶出,于同年6月11日将码单和船样发给贵司。并按合同约定通知贵司支付50%提货款及之前余款。但一直未支付,期间用一张开错的支票骗我司发货,被我司识破。然后又央求我司友人说情。我司本着长期合作的态度及友人的情面,于6月29日给贵司发了货。
可能由于我司不发货的原因,于7月13日接到对方公司通知,产品黑色有问题,我司人员次日前去处理,未发现严重问题。当即建议避裁,损失我司承担,对方公司反应问题严重不能避裁,我司再次建议陪同对方公司人员到有资质的第三方去检测,有问题损失我司承担,又遭到拒绝。我司本着长期合作的心情,再次建议面料问题严重,又不能开裁,放在贵司没用,退还我司,我司不计货款,还是遭到拒绝。对方说要面料打折,还说对方公司是客户,客户说有问题就有问题。还说要赔偿延误货期的损失。上门去了多次,未果。就是先拖,然后扣款。
我司在送货单上明确告知:“备注:如果需方认为货物的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请勿加工开裁,并在7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已经加工或开剪,恕我公司不接受退货或换货。”对方公司在两周内没有给出书面通知,而且已把面料开裁,我司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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