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中止审理后我公司如何救济
更新时间:2012-08-18 16:19:11
问题描述:
基本案情——我公司依法购置了一企业改制资产,其中包括改制企业70年代征购几分土地修筑的一口生产用水井,但该水井设施在我公司使用中途被超限站破坏无法使用,我公司提起恢复原状诉讼。超限站以他们近期向政府购买土地时卖地合同约定由政府负责交涉水井占地权属移交为由,认为他们买得了该水井占地,水井影响他们准备开发用地而故意破坏。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适用诉讼法136(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情形——应由政府协调而裁定中止审理。我公司至今无法对该水井使用,造成了拉水的不便和损失,而且超限站即将要全部拆掉水井设施开发。我公司现在应如何维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